论水权许可的私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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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法中, 公法与私法规范双管齐下, 共同调整水的使用法律关系。与一般的用益物权相比, 水权的取得一般须经过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一种公法行为, 但其除了具有公法效果外, 还具有一定的私法效果, 通过许可, 被许可人可以获得类似于用益物权的地位, 即水权, 有学者将其归类为准物权。 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 许可本身具有哪些私法效力如第三人可否对被许可的设备以及使用行为主张妨害排除请求权或妨害防止 |
发表时间:2012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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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灵辉|农地产权模糊性问题及产权清晰化的实现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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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灵辉( 1982-) ,男,河南伊川人,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湖州) 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 公共政策、三农问题、城乡融合。 基金项目:2022 年四川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技术驱动与治理变革: 区块链与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的结合创新研究”( SC22EZD064) ; 四川省软科学项目“四川省城乡融合发展评价测度与实现路径研究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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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参与主体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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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是关系中国改革深化的关键问题之一,是构建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经营的重要保障。本文以浙江省嘉兴市“两分两换”为例,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中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农户和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行为特征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 尊重农户意愿,切实保护农户利益;完善法律条文和政策,适应农村土地流转要求;确认农村土地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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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参与主体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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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越来越多的农村制度创新实践表明,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已成为改造传统农业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成为联结传统农业个体生产者与现代化农业规模经营主体间的重要渠道。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资金、信息、管理、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效益和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参与主体多方的互利共赢( 戴伟娟,2010 |
发表时间:2015年04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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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微、张慧欣|农村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原则与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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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微、张慧欣,沈阳建筑大学思政部。 本文原刊于《农业经济》2016年第3期。 摘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要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化的价值取向,又要体现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和谐共进,因此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土地制度设计要坚持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原则、适应社会发展水平原则、民主参与土地征收原则等。现阶段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还应解决农民成为土地微观运行载体、市场结构要完整统一、价格机制要健全等方面问题。鉴于 |
发表时间:2016年0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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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治百年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系列报道八】向勇:中国土地法律的制度创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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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人语: 2021年6月5日,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七届“土地法治百年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红船起航地”嘉兴举行。凤凰网向全球华人直播百名专家学者共商中国土地法治大计之盛况,社会反响强烈,现推出系列学术报道,以飨读者。 一、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贡献 中国共产党土地法治百年,有制度创新,也有理论突破。制度创新韩老师已经讲的很清楚,我就重点讲讲理论突破,当时用的词是理论突围 |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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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外云山法治前沿:中国民法典宣传大型公益讲座”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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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先后启动过五次民法典编纂的工作。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终于结出硕果。 在民法典颁布翌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学习民法典”所举行的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 |
发表时间:2020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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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的法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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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小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 本文转载自《法学家》公众号,原载于《法学家》2023年第3期,注释已略,如需援引,请核对期刊原文;本文仅限学术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一、深化农地制度联动改革语境之时代意涵 党的十九大报告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二十大报告进而阐明“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和“系统观念”在全面推进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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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信托的法律障碍及其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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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蕊(1978),女,河北秦皇岛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基金项目: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前我国农地融资中的法律政策冲突及立法选择研究”(14BFX173);2013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我国农地融资法律问题研究”(13SFB3034);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当前我国农地信托融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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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认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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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来中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入,但历经近百年变革的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至今仍然处于产权主体错位或缺失、权益模糊不清的状态[1];学界与社会广泛关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创新,并形成了诸多分歧。梳理其间的相关研究成果,比较与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分歧,可知人们的研究实际存在某些共同或相似的认识障碍。� 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应有 |
发表时间:2008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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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组织法人资格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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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宗教组织可取得何种法律地位,对于促进或阻碍宗教自由意义重大。要彻底解决我国宗教组织尚无民事主体资格的问题,必须首先在未来的民法典中重构法人制度,可采取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法人分类模式,以此为主轴设计相关规则,为不同类型的组织取得法人资格提供概括性指引,对于某些特殊的法人形态可通过单行法或特别法予以补充。实践中,宗教组织呈现出多种样态,不可强制适用某种单一的法人类型,也无必要设置专门 |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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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流转市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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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但对于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如何建设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存在比较大的争议。如果这三个问题不能达成共识将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学者对此问题的深入讨论和研究。笔者在此抛砖引玉,提出自己的陋见。 一、有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首先 |
发表时间:2010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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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的基础是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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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网:30年前,农村改革从小岗村开始,“包产到户”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令小岗村“一年越过温饱线”,但也“20年没过富裕坎”,30年后的今天,小岗村又在进行着一场自发的土地经营变革。全村60%的土地实现了向粮食、葡萄、蘑菇、花卉等种植大户流转、集中,土地对农民生活的保障功能正日益减弱,非农收入已成为小岗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站在改革开放30年的节点上,如何看待小岗村新一轮的土地流转,中国农村目前现行 |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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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赋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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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实现农村宜居宜业、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的关键在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而乡村振兴的关键则离不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质量推进。实践表明,在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高效发展的同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做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频共振,通过提振农民精气神,激发农民积极参与“三农”建设的热情,才能 |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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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晋|小城厢、大城乡:城乡融合改革实践与理论反思———基于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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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贾晋,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凉山彝区防止规模性返贫监测评价、预警体系问题研究”(21FGLB090);四川省社科基金项目“破解天府之国的城乡融合密码——基于成都市国家城乡融合改革试验区的调查与思考”(SCJJ23HQ28)。 本文原刊于《理论与改革》2024年第6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 |
发表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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