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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开鲁县建华镇阻拦春耕事件的法律问题
4月26日,本人在团队的公众号《草原前沿》上发表“失序的农村:开鲁县建华镇阻拦春耕事件的法律问题该怎么办?”一文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甚至有读者通过私人渠道提供了该事件更多的细节信息。本人原本不想再过多关注此事件,打算回去继续“搬砖”。然而《某某周末》报纸登载的“‘蹊跷的增补承包费’,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次考验”一文言语犀利,论辩似乎有理,引发很多人的共鸣。本人抱着学习的态度“拜读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21日

关于广东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广东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粤农农规〔2020〕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农办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5日

国土资源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江西余干县政府组织近千人暴力征地        2007年11月9日,江西省余干县县政府组织了由公安、城管、政府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近千人的征地队伍,强征了玉亭镇关口解放村小组农田。此事虽然引起了国内各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是余干县政府有关领导并没有积极处理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江西余干县玉亭镇关口解放村小组群众反映,余干县没有取得合法的手续就强征土地50亩,当地农民本身土地就非常少
发表时间:2010年08月05日

农村土地整治创新模式的思考
“蚂拐一跳三块地,草帽一扔不见地”,这句山歌形象描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昔日的土地境况。责任田地块小、四处分散、界限多、田埂多、土地浪费且耕作强度大,难以形成规模种植,早已成为龙州县农民致富的拦路石[1]。2006 年起,龙州县开始探索“结对并地”,即农民自发结对进行土地互换进而“小块并大块”,一方面,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奠定基础,是一种更符合规模化经营的土地整合
发表时间:2012年10月23日

农地抵押试点会带来什么
      中国农民创造财富的手段在历史上被大大制约。其中,农民对于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权能,因为受到种种约束没有释放出来,而成为一潭“死水”。现在,一纸文件可能会使这些被锁定的“死水”成为活跃的“金水”,从而改变试点区域农民创造财富的条件和能力,以及这些农民们此后的命运。   7月28日,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发表时间:2010年08月25日

宁夏平罗首家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中国农地法律网编者按】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平罗县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12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宁夏第一家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开启了我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规范化、制度化之旅。   2012年,平罗县先后被农业部列入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平罗县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率先明晰了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五项权属”,探索建立了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农民
发表时间:2013年12月22日

高圣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的四对基本关系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所有制法律实现机制研究”(批准号:22&ZD2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高圣平(1966-),男,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科带头人(挂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本文原载于《政法论丛》2024年第5期,注释已略,如需援引,请核对期刊原文。本文仅限学术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原文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28日

朱广新|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政策意蕴与法制完善
朱广新,吉林大学法学院。 本文原刊于《法学》2015年第11期。 摘要: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政策的意蕴是,在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使实际经营土地者可以获得一种具有物权效力和抵押功能的财产权。该政策事实上是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的延伸,体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内在要求。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存在权利形态单一、权利效力弱、权利期限短、权利缺乏抵押功能等缺陷,这是两权分离变革得以形成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02日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
【摘要】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行存在于农村土地上的事实决定了两者之间必然会产生冲突与协调的问题。现实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冲突普遍存在于农村土地的调整过程中、集体收回承包地的过程中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严格限制集体调整承包地与收回承包地的权利,允许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充分流转其承包地,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限制下实现的制度,可以达到协调两种
发表时间:2011年04月03日

【承包地三权分置】朱广新|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政策意蕴与法制完善
朱广新,吉林大学法学院。 本文原刊于《法学》2015年第11期,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政策的意蕴是,在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使实际经营土地者可以获得一种具有物权效力和抵押功能的财产权。该政策事实上是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的延伸,体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内在要求。现行土地承包经营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23日

邱俊柯 徐康昕 刘建生|封闭性突破: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外延”研究——基于Y县B镇试点考察
作者简介:邱俊柯(1992—),男,四川成都人,博士,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徐康昕,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刘建生(1974—),通讯作者,男,江西吉安人,教授,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共同富裕视角下乡村产业振兴的长效机制研究”(72274089);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农村闲置房产资源市场化的动力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10日

中国农村土地的变与不变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起了广泛关注。而此前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安徽考察时提到要容许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更引得一些海外媒体遐想连翩,竟以为中国终于要开始向农村土地私有化迈进。而在中国农村现行土地制度以及是否应该实行土地私有化这些问题上,各种似是而非的评论与一厢情愿的猜想也此起彼伏。   要准确把握这次中共全会决定的现实意义,评价土地私有化在中国
发表时间:2010年07月22日

乡建院|靖西市与乡建院建立战略合作 共同打造广西乡村振兴新模式!
原创: 乡建院 乡建院 今天    本文转载至乡建院公众号。文/乡建院 图/乡建院 靖西市政府 7月9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杰出学者、乡建院院长李昌平受聘靖西市乡村振兴工作顾问、暨中国乡建院与靖西市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靖西市会议中心举行。仪式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黄振文主持,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郝玉松为李昌平院长频发了顾问证书,百色市
发表时间:2018年07月11日

法学院六项成果荣获武汉市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4月22日,武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五届六次全委会暨武汉市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大会在武汉市委会议中心召开,我院共有六项成果获奖。会上,武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述永与武汉市社科联主席团成员领导先后向我院六位获奖代表颁奖。   其中,我院陈小君教授、高飞副教授、耿卓副编审著作《田野、实证与法理――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体系构建》获著作类一等奖;刘仁山教授的论文《现实利益中心地是惯常居所地法原则的价值
发表时间:2015年05月26日

加快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编者按】襄阳市正加快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襄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督办会,要求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会议中强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各地要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明确细化整改纠偏标准,限期督办落实到位。     5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督办会,要求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忠
发表时间:2016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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