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地法律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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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我国现行的农地制度已逾三十年,面临着所有权主体不明、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不稳、农地流转与征收制度欠缺的法律困境,今后的农地制度改革应朝着设立集体经济产权法人,稳定承包经营权,努力建立公平竞争的农地流转市场以及完善征收补偿制度等方向迈进。 【关键词】:农地;农地制度;法律困境;解决途径 农地是人类生命和农业生产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源泉。农地问题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问题,与农村繁荣,农业稳定 |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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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世扬、韩富营|从“人役权”到“地上权”——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再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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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世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富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集体土地‘三权分置’的理论解析与法制革新”(17SFB2032) 本文原刊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我国用益物权体系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刻有“人役权”性质 |
发表时间:2019年0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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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矛盾化解: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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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地制度历来是中国农村变革的关键,人地矛盾是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必须解决的根本性矛盾。发达国家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基本经验表明,产权清晰界定和规模经营是化解人地矛盾两个重要途径。土地改革、农村合作化和家庭承包制三次农地制度变迁未能根本化解人地矛盾在于我们没有将这两个途径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产权到户,是下一步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政策选择。 [关键词]人地矛盾;农地制度变迁;产权清晰 |
发表时间:2008年0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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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矛盾化解: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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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地制度历来是中国农村变革的关键,人地矛盾是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必须解决的根本性矛盾。发达国家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基本经验表明,产权清晰界定和规模经营是化解人地矛盾两个重要途径。土地改革、农村合作化和家庭承包制三次农地制度变迁未能根本化解人地矛盾在于我们没有将这两个途径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产权到户,是下一步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政策选择。 [关键词]人地矛盾;农地制度变迁;产权清晰 |
发表时间:2008年0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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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意义世界:重建中国农村社会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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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三农问题首要是农村问题。农村问题实质是农村社会问题。把农村社会看作传统社会是偏离现实的观点。经过革命重建的农村社会在结构上是全新的。理解农村的土地所有关系是理解农村社会的要点和难点。重建农村社会,核心不在土地。由于意义世界是社会得以存在之前提,重建农村社会须考察目前中国农村意义世界状况。传统农村意义世界的三种主要势力,宗族、神道体系、乡绅,虽然呈残缺不全状态,但祖宗崇拜以及神道崇拜已开始 |
发表时间:2012年0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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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集体化”到“把土地还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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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安徽农村,并在30年前中国农村改革起始点的小岗村里,面向村民公开承诺说:“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由此释放出的政治信号,意味着我们将以“新土改”来继承并延续前人 |
发表时间:2008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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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土地征收制度的立法完善——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为分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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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房绍坤(1962—),男,汉族,辽宁康平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17)。 本文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自选课题资助项目“民法典的编纂与实施问题研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自选课题资助项目“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 本文原刊于《法学杂志》2019年第4期,注释已略,如需 |
发表时间:2019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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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凤瑞|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规则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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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于凤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城市国土资源监测与仿真重点实验室,Email:yfengrui@sina.cn。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土地立体化利用中的权利冲突及其法律规制研究”(19CFX060);自然资源部城市国土资源监测与仿真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重点课(KF-2018-03-037)。 本文原载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7月26日,注释已略 |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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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应当廉价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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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于海涌,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规则研究》(批准号:16YJC820004) 本文原刊于《法治研究》2018年第2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自动续期问题,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够 |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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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筑征收补偿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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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筑的征收补偿问题,是征收实务中棘手的难题。征收农村违法建筑是否补偿、如何补偿,我国法律缺乏规定,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也非常薄弱。就研究内容看,主要集中于违法建筑的内涵与性质,违法建筑买卖和租赁合同的效力及损害赔偿等问题。关于违法建筑的征收补偿问题,少有学者提及。就研究对象看,主要集中于城市违法建筑,对农村违法建筑缺乏关注。实践中对此问题的解决也没有统一标准,各地自行其是。目前正值我国 |
发表时间:201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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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对话程国强、黄承伟、涂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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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程国强 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 黄承伟 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研究员,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涂圣伟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农村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主持人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知宜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不断汇聚,农村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的二十 |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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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像重视保护耕地一样重视保护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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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推 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草原建设和保护工程,推进退牧还草,发展灌溉草场,恢复草原生态植被”,其导向直指草原生态建设和保 护,体现的是党中央对草原生态保护的理念与扎实推进的决心。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改善牧区民生和保护国家生态安全。 今年,国务院又专 门下发《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7号),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议 |
发表时间:2011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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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新农村文化建设主体参与体系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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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生活的发展,农民对于文化的需求也逐渐增加,党和政府响应农民的需求,开展了新农村文化建设,但新农村文化建设开展有相当一段时间,其效果却不是很显著,这与主体参与体系的构建不完善有相当大的关系。从哲学角度对新农村文化建设主体缺失的内外因进行分析,从实践主客体关系来研究构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参与体系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最后用两点论和重点论来探索构建新农村文化的着力点应在 |
发表时间:2011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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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土地审批权下放”总体肯定,但也有些修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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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3月12日颁发文件《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将自然资源领域两项审批权“下放”:一是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市、自治区;二是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下放”到部分试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为1年,被称为“土地新政”。 我对放权的改革一贯是特别支持的。但是,我极力主张的放权 |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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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分类模式的立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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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人分类模式有“职能主义”和“结构主义”之别,《民法通则》采“职能主义法人分类模式”,根据法人在国家构想的社会整体结构中担当的职能,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这种分类模式渊源于我国法人制度立法的问题意识、立法之时面对的具体问题以及法律科学的发展水平,无法实现其意欲的分类目的,不能解决法人制度真正面对的问题,也无法为法人制度立法提供有效支架。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回归“结构主义法人分类模式 |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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