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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小龙、谭清美|新苏南模式:乡村振兴的一个解释框架
武小龙(1989-),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谭清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共生式发展’的治理机制创新研究”(16CZZ02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9批面上资助项目“新型城镇化下城乡共生式发展的影响机理及优化机制研究”(2016M591847);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江苏省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03日

徐祥临|如何充分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优势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7月丙,2019年总第243期 徐祥临: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些底线必须坚守,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谈到农村改革时多次强调过这一重要论断。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
发表时间:2019年08月20日

陈小君|《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要义评析
陈小君(1956-),女,安徽淮南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基础理论、物权法、土地法制。 本文摘自《中国土地科学》2018年第5期,感谢作者授权发布,全文敬请关注《中国土地科学》期刊或者中国土地科学网(http://www.chinalandscience.com.cn)。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2日

向勇|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立法意旨
向勇,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教授 项目来源: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研究”:19NDJC083YB) 本文原刊于《农业经济问题》4期,参考文献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内容提要:准确解读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立法意旨是评析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宅基地立法意旨是国家意志的反映,蕴涵在宅基地制度演进的逻辑中。集体化下的宅基地立法原旨
发表时间:2019年08月20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团队支招佛山:以农村土地制度现代化转型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佛山日报》2019年08月19日 核心提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珠三角实施产业转型举措的背景下,新一轮农村土改意义深远。近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团队首席教授陈小君率团队精英高飞教授、耿卓教授、于凤瑞副教授等为佛山农村土地改革支招。该团队认为,乡村振兴中的五大振兴是一个系统性的目标,其与农村土地管理的现代化
发表时间:2019年08月20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2019年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经土地法制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本院2018年度社科研究课题招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招标指导原则 立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精神,结合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密切关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与土地制度相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针对性与实效性,为国家和地方土地制度立法体系构建与完善提供法学理论和应用对策支持。 二、课题类型与经费资助标准 1.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09日

张保红|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非常重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并重点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报告精神必须及时准确地反映到法律之中。我国正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
发表时间:2017年12月25日

陈小君|我国涉农民事权利入民法典物权编之思考
陈小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系陈小君教授主持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2017年科研招标课题(项目号231-X521735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原刊于《广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感谢作者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 [摘要]农民集体所有权立法,应明晰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和权能、农民集体的组织形式、农民集体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16日

徐建牛、李敢|农地入市何以可能?——双重影响视角下农地入市案例研究
徐建牛(1974—),男,毕业于中山大学,博士,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乡村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李敢(1975—),男,毕业于中山大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文创与社区营造、经济社会学、转型社会改革与发展。 基金项目: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资助 本文原刊于《公共管理学报》2019年第3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12日

黄政 黄家亮|法律实践与乡村秩序体系的建构——基于韩村土地承包费纠纷的考察
黄政,黄家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与治理转型”(15XNLG04);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 本文原刊于《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乡村秩序何以维系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26日

陆雷、崔红志|农村改革试验的成效、问题与完善对策——基于对安徽省定远县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调研
陆雷,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崔红志,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本文原刊于《农村经济》2019年第10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安徽省定远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等四项改革试点试验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01日

朱政|“三治融合”视野下法治乡村建设的实践机理与理想图景——基于湖北宜都试点的讨论
朱政,男,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层法治研究所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法社会学、基层治理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基层政法委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项目号:18XFX002)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原刊于《云南社会科学》2021年第2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21日

吴军、闫永涛、叶宝源、李邵华|广州市村集体留用地政策演变及实施思考
吴军(1978-),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区域规划设计所所长,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城市与区域规划;闫永涛(1981-),通讯作者,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区域规划设计所副所长,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城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与土地经济。 本文原刊于《城市发展研究》2020年第11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10日

陈锡文|农村“三块地”改革谁受益?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今年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开局之年,推进农村改革要保持足够耐心,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复杂性。今后一段时期,农村改革要从何处发力?三农领域的改革又有何新亮点?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在麻辣财经两会特别节目中,与人民日报记者高云才、冯华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22日

空心村活化实践及我的建议
作者简介: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杰出学者,土地法制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乡建院院长。   在城市化大趋势下,空心村越来越多,这将是个不争事实。活化空心村,客观上是乡村振兴不能回避的重大课题,但如何活化空心村呢?笔者所了解的有如下两大类:一类是“在地活化”,只是在空心村注入新的“要素”,激活沉默的资源即可。另一类是“飞地活化”,是将空心村的集体建设用地等“飞”到中心村、小镇、园区等地,空心村的人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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