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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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发〔2024〕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现就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物流发展空间供给 (一)统筹各类物流设施建设,落实空间布局安排。 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统筹考虑交通物流设施、商贸流通网点、物流仓储设施、枢纽场站设施 |
发表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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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宝岭|征收拆迁法专题讲义:立法解读、案例评析与实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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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该书深入阐释中国征收拆迁法实务,体例独特,内容翔实,重点突出,观点鲜明。分为四大部分,设置二十个专题讲座,细针密线,工于缝合,浑然一体,征收拆迁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实务尽在其中。 描绘客观真实、无“色差”且有立体感的征收拆迁法图景,尽可能原汁原味地呈现中国征收拆迁法的实务现状。 作者简介 胡宝岭 1981年1月出生,黑龙江省龙江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 |
发表时间: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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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峰|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条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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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该书主要运用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围绕我国《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条款的本质及立法选择、一般人格权条款的价值基础及表达方式、一般人格权条款与具体人格权条款的适用关系以及一般人格权侵害民事责任的认定方式等几部分展开研究。该书有助于对《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并可为人格权的保护提供理论支持。 作者简介 朱晓峰 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发表时间: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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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灿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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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它体现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果。新时代,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发展新活力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主题。基于此,《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立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经济改革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我国近年来改革试点地区土地确权颁证、“三权分置”改革 |
发表时间: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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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佳|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出路:从个体化利用到集体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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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安徽省自然资源科技项目(2024-KZ-7)。 作者简介:尤佳,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本文原载于《法商研究》2024年第6期,注释已略,如需援引,请核对期刊原文。本文仅限学术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原文责任编辑:何艳。 摘 要: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农民个体化利用作为盘活宅基地的路径,遭遇了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限制的法律瓶颈。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是宅基地承载集体土地政治、保障 |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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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风田|让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乡村振兴新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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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风田,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转载自《人民论坛》2018年4月上,第75-77页,详情请查阅原文。本网站转载仅供学习与研究。 【摘要】探索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可以激活数百万亿的农村宅基地市场,不但可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让城乡走向融合,而且可以让乡村获得城市的社会资本,止住衰败、走向振兴,因而具有非常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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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初审: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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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上午,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其中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了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草案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此外,草案还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土地经营入股、维护进城务工和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作了规定。 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可收回 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自 |
发表时间:2017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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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华|法治视野下美国农业产业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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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该书以美国农业产业政策的法治化进程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了美国如何将农业产业政策融入法治框架,并评估了其成效与不足,旨在为我国农业产业政策的法治化进程提供宝贵经验和警示教训。与现有关于美国农业产业政策的书籍相比,该书在研究视角和内容上均有所不同,填补了相关书籍市场的空白。作为一部比较法视角下的农业产业政策法治化研究著作,该书聚焦于我国农业产业政策的法治化实践,以期为农业法 |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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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制研究院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交流会 暨“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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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下文简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2021年11月8日上午,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工作报告,并就《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2021年11月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为深入 |
发表时间:2021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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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峰教授做客著名教授论坛第678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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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主办,土地法制研究院承办的著名教授论坛第678讲,在南校D102会议室顺利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应邀作主题报告,题目为《法律经验研究的微观过程与写作规律》。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张凇纶教授,以及研究院全体研究人员和部分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参加 |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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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制研究院三项成果获CTTI2024年度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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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大学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正式发布2024年度CTTI智库建设最佳案例和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名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智库建设再创佳绩,1份智库建设案例入选优秀案例,2项成果获优秀研究成果。 获奖成果信息: 土地法制研究院承办的《民法典大湾区宣讲普法教育活动》获智库建设优秀案例。 于凤瑞教授的专著《土地立体化利用中的权利冲突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人民出版社2023年10月版)获智库 |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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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项目组赴广州天河区林和村开展股权继承流转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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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承接《广州市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继承流转方案》项目。项目组于2024年11月27日至28日,赴广州天河区林和街道办事处、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就股份继承流转的现实运行状况开展实地调研。 本次调研中,项目组先后与林和润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社区股东代表、社会股东代表、村民代表等分批进行座谈交流。通过实地调研,项目组 |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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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解研究】最高院十起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之四:土地长期撂荒时村委会可诉请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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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冯某汉在租赁土地期间,涉案土地被长期撂荒,2018年至2021年期间该土地存在长期非法采挖砂石,承包地内形成多个大型砂坑,区域内土地被大量废弃砖块和黄土组成的废弃建筑混合物堆积,部分砂坑被盗挖后用建筑渣土和垃圾进行了填埋,土地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本案所涉农业用地长期、反复地遭到不法人员掠夺性的破坏,与冯某汉长期看管不力,未采用有效管控措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村委会提出解除土地 |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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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解研究】最高院十起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之九:同一行为触发的多种法律责任应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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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本案中,行政机关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根据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当事人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刑事责任。同时,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当事人立即停止对涉案耕地的非法占用,拆除非法占用耕地上的建筑物及设施并对涉案耕地进行修复或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体现了保护耕地重在修复的理念。 【基本 |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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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解研究】最高院十起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之八:同一行为占用不同保护类型农用地应区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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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对于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设施的,应当拆除并复垦;对于占用设施农用地建设养殖设施的,如果能够与永久基本农田上的养殖设施区分使用,可不予拆除、复垦;对于占用其他农用地建设养殖设施,并不破坏耕地及农地周边资源环境的,且可以通过一定程序依法建设养殖设施的,由当事人或者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基本案情】 2013年5月,马某华租赁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某村民小组农用地33.98亩 |
发表时间:2024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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