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云山青年法治圆桌论坛暨“民法典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思考”研讨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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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1日,第六届云山青年法治圆桌论坛暨“民法典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思考”研讨会在云端盛大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主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1)课题组、“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承办。 会议开幕式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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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霞|中外土地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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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外土地制度比较》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典、荷兰、日本、新加坡),从土地制度体系所涉及的土地产权制度及管理、土地规划制度、土地发展权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收制度、土地金融制度、土地登记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土地整理制度、土地交易制度等方面进行梳理。以研究的视角,剖析各个国家的土地制度特色,以及其与我国土地制度不同之处,同时提出对我国土地管理改革 |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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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讲百村行”活动走进东莞市中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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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工作部署,7月26日上午,东莞市“民法典宣讲百村行”首场宣讲活动在我镇潢涌村召开。本次活动邀请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研究讲师孙聪聪博士作“中国《民法典》的时代意义与若干制度要点”为题首场宣讲。中堂镇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理事,党员干部、职工村民代表共约90人参加活动。 活动上,孙聪聪博士以“法律体系中民法典定位及其‘典’之内涵”为切入点,通过近现代法律体系模型,生动 |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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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讲百村行”活动走进广州市海珠区石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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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胡迈主持宣讲会 7月21日上午,按照省、市法学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海珠区政法队伍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要求,以及“平安村社”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广州市法学会、海珠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瑞宝街道石溪经济联合社联合举办“民法典宣讲百村行”海珠区专场活动暨海珠区平安村社建设送法进村宣讲会。“民法典宣讲百村行”宣讲团成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专职研究员 |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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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期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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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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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业高质高效发展(1)——李昌平农业发展三阶段理论之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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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乡建院创始人。 李昌平在《再向总理说实话》一书中,把农业发展划分为三个不同阶段,并提出不同发展阶段的政策策略选择,这是李昌平对中国特色农业经济学的贡献。 农业发展三阶段及特点、目标、政策策略选择,分别如下: 第一阶段:农产品短缺阶段 特点:增产和增收同步; 目标:追求农产品产量增长效益; 农业主体的策略:组织(基础设施密集+增产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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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业高质高效发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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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乡建院创始人。 第一篇介绍了李昌平关于农业四阶段及其政策策略选择的理论框架,这是管农业的人和搞农业的人必须知道的“简明式”农业经济学ABC;第二篇讲了农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农民组织主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的必要条件和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 今天是第三篇。 由农民组织主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是高质量发展中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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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业高质高效发展(4)——碳汇市场与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的机遇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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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乡建院创始人。 谈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系列的第一篇介绍了李昌平关于农业四阶段及其政策策略选择的理论框架,这是管农业的人和搞农业的人必须知道的“简明式”农业经济学ABC;第二篇重点强调的是:农业要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农民组织主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的必要条件和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第三篇阐述了主导农村农业高质量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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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安成|物业管理运作与常见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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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全书一共包含十一章,分为物业管理运作实务与物业纠纷处理与法律风险防范两部分,第一部分五章,第二部分六章。第一部分主要包括物业服务模式与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专项维修资金的运作与公共收益,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例分析,介绍物业管理运作过程中各个主体发挥的作用及常见问题;第二部分主要通过案例的形式,介绍物业(业委会)与开发商之间、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物业公司与业主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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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业高质高效发展(5)——碳交易为国企参与农业产业振兴开启了革命性的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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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乡建院创始人。 第一篇介绍了李昌平关于农业四阶段及其政策策略选择的理论框架,这是管农业的人和搞农业的人必须知道的“简明式”农业经济学ABC;第二篇重点强调的是:农业要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农民组织主导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的必要条件和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第三篇阐述了主导农村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农民组织”的形态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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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艳华|土地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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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有效形式之一。土地流转后会衍生出两类重要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土地的流入方,即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休;二是土地的转出方,即普通的农户。与土地流转之前相比、双方与土地的关系都发生了变化,流入方会由普通的小农转变成合作社的经营者、股份合作社的老板、家庭农场主、种植大户等:转出方则可能成为更次一级的小农或者成为无田可种的农户。土地对农民来说意味着一种保障,土地流入 |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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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农业高质高效发展(2)——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与农产品定价权及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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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昌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乡建院创始人。 我在上篇文章讲了李昌平关于农业三阶段划分及其特点、目标及策略政策的选择——组织密集(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品牌密集+产业化),我们由此知道了我国农业的绝大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正处于第二阶段(供求平衡阶段),第二阶段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追求农产品价值和价格增长收益的阶段。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何才能追求农产品价值增长收益呢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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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制研究院课题组在广州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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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成功竞标承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立法专题研究服务”项目,在国家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探寻建立健全广东不动产登记工作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方案。为掌握广东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实情况,了解不动产登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课题组于8月12日-24日在广州市开展实证调研。 调研期间,课题组分别于8月12日、17日、19日、24日前往广州市白云区 |
发表时间:2021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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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 学术研讨会观点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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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载于《嘉兴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原文责任编辑:王连桥。 主持人语:2021年6月5日,在建党百年之际,嘉兴学院承办的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嘉兴举行。百名专家学者齐聚红船起航地嘉兴,总结中国共产党土地法治百年贡献,展望下一个百年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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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昭军|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理论障碍与廓清——以重释“一户一宅”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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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昭军,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 项目来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编号:19JZD013)。 本文原载于《农业经济问题》(月刊)2021年第5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原文责任编辑:赵倩。 摘要:农村宅基地与承包地分属两类不同物质要素,不宜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制度嵌套于宅基地上,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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