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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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认为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系统回顾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
发表时间:2010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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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权利保障因应法律变革之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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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物权法》基于“物权平等保护”理念与“物权法定”原则,确立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一系列的农民土地基本权利,且确立了农民土地权益特别保护的机制,较之以往相关立法,颇有理念创新与创制整合意义;然而,《物权法》的颁布并不意味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完美,其对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仍有不尽到位的某些缺憾,如针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尚无具体规制,实施机制存在 |
发表时间:2012年03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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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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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
发表时间:2013年0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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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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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66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部分基层同志和研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部分 |
发表时间:2008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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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在线|新时代、强起来、土地承包……党的十九大报告十大关键词,看看专家怎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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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记者: 王钟的 刘世昕 章正 周婉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8日上午9时开幕。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来安排: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再奋斗15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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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聪聪|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引下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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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聪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 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与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相关的表述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虽未正面提及农村金融相关问题,但是鉴于目前各试点地区正在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再加上农村金融改革正在进行中,可以想见,在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农村金融问题仍然会是政策关注的焦点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 |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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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农村土地交易中的契约、习惯与国家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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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过粮与产权重组 拥有土地这样的不动产并不见得永远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作为一项资产(assets),倘若加在它上面的负担(包括赋税和地租)太重,则其净值完全可能成为零或负值。明朝中后叶,有些小户人家就因为政府加在田土上的税收负担甚至超过其产出,而只好带产投靠大户或索性弃产逃亡(田建周1957)。 如果我们接受Coase的观点,将生产要素看作是“为某种(实体)行为 |
发表时间:2010年0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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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秩序与土地流转的非均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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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以后,全国各地乡村纷纷开始土地流转。然而,土地流转却引发了农民、承包户与政府三者之间各种各样的纠纷。近年来,学者们就这些纠纷展开了不少学术研究,绝大多数研究的重点都放在了土地产权制度上,许多学者从有别于经济学和法学的社会学视角重新阐释了土地流转中的产权问题。他们普遍认为,由于中国产权结构不明 |
发表时间:2012年04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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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祥、付慧媛|协商民主嵌入乡村治理:效用及其限度——基于“一会一访”协商民主实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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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祥,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付慧媛,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本文原刊于《江汉论坛》2020年第5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事关乡村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治理有效”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对乡村治理提出的新的目标和要求。新世纪以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 |
发表时间:2020年07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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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中的折股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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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洪波(1974—),男,吉林农安人,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三权分置’政策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实现研究”(项目编号:16AFX017)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原刊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报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是十八 |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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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季焜、李康立、王晓兵、丁雅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改革:现状、进程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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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季焜,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现代农学院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李康立,博士研究生,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农业与应用经济系;王晓兵,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现代农学院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丁雅文,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现代农学院中国农业政策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区域间不同经营主体适度经营规模及其影响研究”(编号:7167300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项目“新时期 |
发表时间:2020年0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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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法律评价与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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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现行政府主导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存在缺陷,导致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应通过立法构建农村居民点整理制度,创新农村居民点整理机制,允许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近郊农村将通过居民点整理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前提下自由流转,以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规划 |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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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贵州惠水县农村土地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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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部约 35公里 处,我们选取了其中的好花红乡和高镇镇下属十五个行政村为调查对象,该地区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农业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村民以少数民族为主,村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文化程度偏低,问卷主要是以引导的方式完成,较为顺利。 问卷的内容主要涉及一下几个方面:村民与村集体的关系认识;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利用、调整、期限、流转及其限制;承包地 |
发表时间:2008年09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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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惠水县农地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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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部约 35 公里 处,我们选取了其中的好花红乡和高镇镇下属十五个行政村为调查对象,该地区经济主要以农业为主,农业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村民以少数民族为主,村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文化程度偏低,问卷主要是以引导的方式完成,较为顺利。 问卷的内容主要涉及一下几个方面:村民与村集体的关系认识;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利用、调整、期限、流转及其限制 |
发表时间:2008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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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中院判例】外嫁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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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点】 外嫁女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判断,以及能否因此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获得征地补偿款,应以户籍为基本原则,同时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为条件进行充分考虑,也就是要对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综合认定。本案中的林英虽于2009年已经出嫁,但其并未将户口迁出,亦未取得其夫家的村民资格或享受到相关权益。且2011年林英离婚后回到娘家 |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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