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中心)进行初评,现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9月6日至9月9日
电话: 39326091
电子邮箱:gwxwcb@163.com
新闻与传播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